关于颁布《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者自律公约》的决定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全体会员及其科普工作者:
推动上海市的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和谐、美丽、文明的城市家园,是上海科普工作者的共同心愿,也是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自2000年9月28日创立以来所一贯秉持的初心。
科普教育基地既是上海市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上海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重在科普工作者。为了规范本会各会员单位及其科普工作者的思想行为,我们特别制定了《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者自律公约》,并于2017年8月2日在联合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大会上审议通过,现正式向全体科普教育基地会员单位和科普工作者颁发。
本自律公约的主体是20个字的《自律观》,细化的“六坚持四树立”的十条《自律细则》是对20字自律观的具体说明。
我们深知,本会的会员及其科普工作者尽管为上海的城市文明建设和上海市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已经做了不少工作,但是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为此,我们倡议:让我们的每一个会员及其科普工作者积极践行《上海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者自律公约》,继续努力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各类健康的科普服务,携手共进、同心同德,为推动上海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市民科学素质的不断提高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附:《上海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者自律公约》
自律观:科学诚信、公益惠民、创新融合、安全规范、宣传协作。
自律细则:
1、科学。坚持科学、诠释真理,拒绝伪科学、反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2、诚信。坚持实事求是、诚信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年度检查、年度考核、年度统计、调查研究等工作。承诺为各有关方面提供真实、科学的科普工作数据和信息。
3、公益。坚持科普公益方向、强调慈善公益意识,积极开展科普爱心行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科普关爱服务。
4、惠民。坚持科普惠民、便民宗旨,积极开展迎合社会、民众需求的科普体验、科普展示、科普讲座、科普旅游等各类科普活动,努力服务两个文明建设。
5、创新。坚持特色创新,强调“科普+”工作理念,积极开展科普工作,创造亮点、形成特色,建设以“一馆一品”为代表的“上海科普精品工程”。
6、融合。坚持资源共享理念,推动科普事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积极开展科普旅游活动,走“寓教于游”的科普之路,并认真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做到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别人权利、讲究以礼待人、提倡健康娱乐。
7、安全。树立安全工作意识,通过有力举措,消除和杜绝治安、消防、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打造上海科普的平安形象。
8、规范。树立标准化工作意识,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通过标准实施和信息技术使用,努力实现科普工作的标准化管理、科普服务的标准化提供。
9、宣传。树立宣传推广意识,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综合运用,积极宣传上海科普工作,努力塑造上海科普事业的良好品牌形象。
10、协作。树立行业协作理念、拓宽工作视野,积极开展行业合作,群策群力、同心同德,与本市和国内同行一起,共同推动中国科普事业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