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科 普 教 育 基 地 联 合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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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须知(2013年)
为贯彻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沪科(2012)第337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检查与2013年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增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据《上海市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暂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便于各申报单位的汇报,特作如下申报须知:
一、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须经区县科委(科协)批准,方能上报。
2.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委托,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为申报受理单位,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调研初审,初审后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普工作处。
3.在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下,由市科委牵头,组织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协等单位成立专家组,听取各申报单位的汇报。并由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以及命名。
二、申报材料
1.《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申报单位科普工作情况介绍材料各设五份。
2.单位汇报的PPT电子版本一份。
上述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准备。务必在3月22日前,报送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
地址:虹桥路2216号, 邮编:200336 电话:62610244
传真:62610343 E-mail:assebcn@yahoo.com.cn
联系人:陈老师、沈老师
三、汇报事宜
1.各单位汇报需采用PPT,图文并茂。
2.各申报单位汇报时间控制在五至八分钟,专家提问二分钟。
3.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汇报内容
要依据《上海市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暂行标准》,(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沪科(2012)第337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检查与2013年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增补工作的通知》文件)。
1.名称:申报科普教育基地的名称要突出主题、一目了然。凡有"国家、中国"等冠名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2.科学普及内容:科学普及涉及某学科领域及行业科学知识。
3.基本概况:
(1)组织措施:科普负责人、科普工作人员(科普讲解员)的配备,年均科普经费落实情况,开放管理等规章制度。
(2)基础设施: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安全措施;展示、活动场所的面积;展示内容、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的时间情况。
(3)科普工作:年科普工作计划,年科普接待情况;配合区(县)和社区、学校等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自主策划主题科普活动,科普宣传等工作;有否建立网站(页)。
(4)社会影响: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被国家、省市、区县和行业命名的各种教育基地的称号与时间。
(5)今后的设想
五、申报单位的辅助材料
1、凡收取门票的各申报单位,请提交市、区县物价机构核定的收费文件(证明)等复印件。
2、各申报单位,请提交向社会开放的室内展示面积的有效佐证材料(复印件)。
3、其他科普宣传材料
六、重要提示
凡被批准命名为“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即日起,该单位成为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的会员单位,须自觉遵守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章程》,纳入上海市的统一管理。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