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变更管理规定
加强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简称:科普基地)的信息管理,规范科普基地的整体形象,促进科普基地的科学普及能力建设,增强对科普基地的运行与管理,确保向社会宣传的准确性。特制订本规定:
1、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命名的“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变更的申报管理规则。
2、规范性文件引用: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信息:是指科普基地对社会公布的、及行业内部管理的基本信息和重要信息。基本信息是指可对外公布的,为方便公众前往科普基地参观的、带有指引性的信息;重要信息是指内部管理的信息。
3.2基地名称:是指由上海市科委批准命名的名称,及年度下发《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为准。
3.3主管单位(依托单位):是指被命名为“市级科普基地”的主管单位、或委托管理的法人组织和机构。
3.4基地地址是指科普基地坐落区县的具体地址,非基地注册地。
3.5科普基地闭馆是指科普基地因改造、维修等原因,暂时不对外开放,闭馆时间等。
3.6基地联系人是指熟悉本基地的综合情况,具有科普管理经验并能向公众解答基本问询信息的基地工作人员。
4、信息内容:
4.1基本信息,包括:基地地址、所属区县、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基地传真、基地网站、电子信箱、Logo、开、闭馆时间、科普工作人员(联系人、网络管理员)。
4.2重要信息,包括:基地名称、主管单位(依托单位)、基地负责人、对社会开放的展示面积、收费标准等。
5、信息变更报告:
5.1基本信息的变更,采取直接报告备案制度。由科普基地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直接进入科普基地信息库。
5.2重要信息的变更,采取报告审核制度。由科普基地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报告。经过审核后,进入科普基地信息库,并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普工作处备案。并在下年度下发《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公布。
5.3提交信息变更,理由充分,与实际情况符合,要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经变更的内容信息应及时对外公布,并将资料整理归档。
6、重要信息变更的申请材料:
重要信息变更需提交的书面申请表,提供有关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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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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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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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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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电子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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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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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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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申请表(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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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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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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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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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变更申请表规定填写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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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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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的相关材料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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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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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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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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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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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核查内容:
核查科普基地提交重要信息变更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是否符合《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8、附则:
本规定经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七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
2015年8月17日
附: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变更申请表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变更申请表
申请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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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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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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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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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对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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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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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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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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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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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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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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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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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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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名称 □依托单位 □社会开放面积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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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及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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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法人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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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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