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科 普 工作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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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专题性科普场馆标准
专题性科普场馆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面向公众开放、具有行业(专业)特色,通过实物展示、情景模拟等形象化手段,向公众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的科普场馆。
一、基础设施
1、场馆所在建筑物应独立或与建筑物的其它部分能做到物理分割,方便观众进出;展示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条件与设施,包括合理的参观通道、适宜的灯光照明、通风和消防安全设施等。
2、展品内容丰富、科技含量较高,数量和质量应满足作为科普场馆开放的要求,其中互动展项的数量不少于总展项数的20%。
3、按计划、有步骤地对展示内容和展项进行更新,展示内容更新率每五年不低于20%。
4、在场馆显著位置设专栏,公示场馆的开放制度。其内容包括:开放时间、活动内容、优惠办法(对象、时间段、标准)、接待办法(联系人、联系电话、网址)等。
二、管理机制
5、接受市、区(县)政府科普工作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
6、有专门的科普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和执行科普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科学合理的运作制度;由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同志担任馆长,并配有必要数量的、合格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