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联合会的工作将聚焦“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科委《2015年上海市科普工作打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升依法依规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和彰显实效,为营造良好的科普创新工作氛围而努力。
一、全面推进科普法治化建设
1、牢固树立科学立法的理念,认真学习《科普法》,加快推进科普基地的标准化建设进程,力争在收官之年通过试点工作,推出专题性科普场馆的行业标准。认真研究、总结科普基地的科学管理,着重建立《上海市科普基地信息变更管理规定》。积极协助推出《科普工作免税的管理办法》,组织会员开展座谈会、征询等形式,为编制《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献计献策。
2、推进依法依规的管理,全面履行社会团体桥梁作用,积极宣传《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配合做好科普基地的年检、复查等工作。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谨慎处理好有关科普基地的摘牌工作;开展修改科普基地的年度检查表,完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性。严格遵循科普基地认定的编制指南和业务手册,开展新科普基地申报和调研工作,树立良好科普服务窗口形象。
3、提升自治能力和强化自律约束机制。严格遵守联合会《章程》,以《章程》为行动准则,以《社会团体办会指南》为行动指南的机构管理,牢固树立民主意识,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民主监督,积极推动的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督促自身和会员乃至整个科普行业自觉《上海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行动宣言》,确保科普基地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4、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科普服务社会为已任,恪守科普工作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充分利用“科普行”网、联合会工作网站等科技传播传媒,推动公众对科普基地的关注和参与,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在3月份正式开通《科普行》时,“科普行”网的科普基地参与率达到90%以上,提升《科普行》微信的影响力。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基本信息,使科普基地的资源与信息在确保科学、安全的前途下,及时、通畅、全面地向社会传播,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努力拓展科普资源合理利用
1、积极组织科普基地参与市级的各项科普活动。组织协调科普基地参与2015年科技活动周暨上海科技节,继续承办好2015年上海市第二届科普讲解员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科技部组织的科普讲解大赛,努力培育一支优秀的科普讲解员队伍。
2、拓展科普宣传、有效提升科普内涵。充分利用上海科普大讲坛的资源,以宣传科普基地为立足点,聚焦社会关注,继续做好《上海科普教育》刊物的编辑与出版,组织刊物通讯员的学习与交流;出版《感悟与实践----科普方法论丛》一书,凝聚了广大科普基地同仁的心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渐形成了科普人的理论,有力地促进科普基地的可持续发展。编辑出版《我们身边的科普场馆》续集,重点宣传20多家专题性科普场馆。
3、探索科普基地联动机制,搭建科普交流活动平台。继续举办“爱心连你我,共谱和谐情”科普活动,推动着科普事业与爱心事业协同共进;开展《上海科普场馆可持续化发展交流研讨会》,提升科普场馆的管理能力;以举办《小小法布尔》夏令营为一系列的暑假科普活动;开展先进科普教育基地、优秀科普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及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组织17个区县活动组长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
三、着力提升宏观管理能力
1、配合市科委做好《2015年科普参观护照》的发行与登记工作,继续承担《2015年科普参观护照》的投诉、建议接受单位的职责。
2、继续办好初、中级班国家职业资格讲解员培训班,逐步完善一套科普讲解员职业培训体系。建设科普讲解示范基地;组建培训实训辅导员队伍;建立科普讲解员培训专家聘用制度;根据国家职业资格高级讲解员培训的要求,在适当时机举办国家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培训。
3、加强《科普行》网和联合会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普基地的网络管理员制度,编制《科普行》操作指南,组织网络管理员学习培训与交流,对《科普行》建设初期的积极参与者给予表扬。每季度公布全市科普基地的登录、参与情况,每二年开展一次优秀网络管理员和先进基地的评选与表彰。
4、积极拓展对外省市的合作交流,关注全国各省市成立科普基地联合会或科普基地联盟的信息。以重庆科普基地联盟开展两地互动科普学习为起点,组织科普工作者与外省市的科普基地联盟的交流。在条件成熟时机,与重庆等省市共同筹备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联盟。
5、积极探索联合会的管理新机制,专业委员会和各活动小组是会员单位参与联合会科普工作、管理、研究和交流活动的主体。积极探索在“联合会—专业委员会—活动小组—会员单位”这一组织构架下的活动机制,充分调动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组织优势,使工作更贴近科普基地的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完善社会组织的广泛性、健全和社会组织运行机制。根据本会《章程》规定,在条件成熟时机,组织理事会审议通过成立《社区创新屋分会》。
本《2015年工作计划》,于2015年2月12日提交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